一、中医药副高级职称
1.临床工作时间
医、护、药、技师类申报(基层)中医药副高级职称的,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申报(基层)中医药正高级职称的,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35周。
2.临床工作量
医师类申报中医药高级职称的临床工作量要求(详见附件5)。
3.工作业绩要求
申报中医药高级职称的,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本专业的学术论文(1-3篇)、科研项目(1-3项)、技术专利(1-3项)、行业标准(1-3个)、技术规范(1-3个)、手术视频(1-2个)、科普作品(1-3个)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代表作参加评审。
申报人员须选择1-3项任现职期内最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本专业标志性工作业绩成果作为代表作。
二、基层副高级职称
在任现职期内,业绩贡献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因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或在参与重大医疗保障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获得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1次;
(2)获得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医药知识、技能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次;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3位)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1位)1项(以专利证书为准);
(4)在市级及以上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络平台或正式发行的期刊、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科普文章3篇,每篇不少于800字;
(5)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3次;
(6)作为本单位业务骨干,工作成绩突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20年及以上,且受聘(基层)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少于10年。
三、基层正高级职称
在任现职期内,业绩贡献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因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或在参与重大医疗卫生保障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获得县级党政机关表彰2次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1次;
(2)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医药知识、技能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次;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3位)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1位)2项(以专利证书为准);
(4)在市级及以上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络平台或正式发行的期刊、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科普文章5篇,每篇不少于800字;
(5)本专业论文1篇;
(6)参与(排名前5位)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7)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3次;
(8)作为本地区、本单位学科(专业)带头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30年及以上,且受聘(基层)中医药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少于8年;
(9)省中青年名中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