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同时申请既破资历,又破学历。
一、申报卫生副高级:
(一)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3 年,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2.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
3.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4.市(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5.市(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或第一主研人, 并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发表本专业论著 3 篇或发表本专业 SCI 论著 2 篇。
(二)医学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9 年,参加全国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
2.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9 年,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三)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9 年,具有丰富的医疗卫生实践经验和独到的医疗技术,其医疗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认可,除具备第十六条条件之一外,可经 3 名本专业同行专家(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卫生健康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或由省部级国家机关批准的同等级称号专家)推荐,破格申报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基层卫生副高级
(一)受聘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3 年,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2.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
3.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4.市(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5.获得四川省卫生健康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四川省临 床技能名师、四川省基层卫生拔尖人才等市(厅)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授予的学术技术称号者。
(二)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受聘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9 年,具有丰富的医疗卫生实践经验和独到的医疗技术,其医疗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同行和社会的广 泛认可,除具备第十六条条件之一外,可经 3 名本专业同行专家(省、市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正高级专家)推荐,破格申报基层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申报基层卫生正高级
(一)受聘卫生或基层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3 年,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
1.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3.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二)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受聘卫生或基层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7 年,具有丰富的医疗卫生实践经验和独到的医疗技术,其医疗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同行和社会的 广泛认可,除具备第十八条条件之一外,可经 3 名本专业同行专家(省、市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正高级专家)推荐,破格申报基 层卫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